法律桥网友入门者咨询:我公司是一房地产公司,今年1月与一家建筑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签署了工程合同,目前正在履行中,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承包工程也属其营业范围,但当时我公司没有要求该分公司出具其法人单位的授权书,请问:该合同有效吗?对方的责任由谁承担,是否由其法人单位承担?
如果与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否一定要取得法人授权书方才有效?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分公司所签合同有效。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分公司是经过营业登记的经济实体,虽然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其具有签订与其经营范围相当的业务合同的资格。但是,如果法律要求必须由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主体方能签署的合同则必须由其总公司签署,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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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分公司没有总公司授权书签署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以自己名义签署的合同通常有效,无需总公司授权书。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公司承担。但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签署的合同除外,如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由独立法人签署的项目。
与分公司签合同,债务责任最终由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承担?
合同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以其财产先行清偿。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及《民法典》第六十条,分公司系总公司派出机构,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合同履行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仅作为履行主体。
哪些情形下分公司签合同无效,必须由总公司签署?
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签署的合同,分公司签署无效。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许可等领域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类合同必须由总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分公司签署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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