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一级律师联系方式 13901826830

文章摘要 本文介绍杨春宝一级律师的专业联系方式,包括法律桥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及上海办公地址,明确该联系方式仅面向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客户用于聘请律师事宜,并强调不接受免费法律咨询、广告及商业推广。文章旨在帮助潜在客户在合规前提下快速联络律师,同时划清服务边界,避免非法律事务干扰。实务要点在于:聘请律师前应通过正规渠道沟通,电子邮箱需将#号替换为@,电话微信可直联,但需知悉律师不提供即时咨询,所有联系以委托意向为前提。

杨春宝 一级律师

网址:lawbridge.org(法律桥)

微信公众号:PE与TMT法律桥

信箱:chambers.yang#dentons.cn
[发邮件时请将#号改为@,为避免垃圾邮件请谅解]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9/24/25层 邮编:200021/200120

电话、微信:1390 182 6830

直线:+86-21-2028 3256

请注意:以上联系方式仅供法律服务需求者联系聘请律师之用,恕不接受法律咨询。谢绝广告及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包括保险、投资、会议邀请等)!尤其不欢迎百度、头条、中国总机等公司的代理商关于搜索排名、网络营销等事项的推广活动以及自称来自中央某些部委的会议邀请!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为什么律师联系方式不接受法律咨询?

第一,法律咨询与聘请律师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活动。法律咨询通常是就某个具体问题获取即时口头建议,而聘请律师则意味着建立正式的委托代理关系,律师需基于案件材料进行系统研究并承担职业责任。根据律师执业规范,律师对潜在客户的咨询负有审慎义务,未经委托的随意咨询可能产生误导风险。第二,实务中律师为保障服务质量和执业合规性,通常会明确区分免费咨询与委托服务。杨春宝律师在联系方式页中注明仅接受聘请律师用途,正是基于这一行业惯例。该律师长期从事PE与TMT法律服务,客户若未经委托直接咨询,既无法获得有效意见,也可能干扰律师正常办案节奏。第三,正确做法是:有法律服务需求者应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简要说明案由、争议标的及委托意向,律师助理或律师本人会判断是否适合接洽,进而进入委托流程。对于确需即时法律意见的紧急情况,应通过正式法律咨询渠道或另行委托,而非占用法定的律师联系通道。

如何正确联系聘请杨春宝律师?

第一,法律意义上的聘请律师需要遵循规范的联系与缔约流程。潜在客户应通过官方公布的联系渠道表达委托意愿,而非通过熟人转述或社交媒体私信碎片化提问。杨春宝律师公开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微信13901826830、直线电话及指定邮箱,其中邮箱地址中的#号需替换为@以防垃圾邮件,这是律师为保障通信安全设置的常规过滤机制。第二,根据页面披露的信息,联系前应明确自身属于法律服务需求者,而非寻求免费咨询或广告推销。实务中,律师接洽案件首先会进行利益冲突检索,确认不存在与现有客户相冲突的情形;其次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初步案件材料,包括合同、判决书、股权文件等;然后会面谈或会议沟通评估案件风险与代理方案。杨春宝律师长期专注私募股权与TMT领域,相关纠纷的当事人应提前整理投资协议、对赌条款、公司治理文件等核心证据。第三,注意该页面明确谢绝百度、头条等代理商的搜索营销推广及某些部委的会议邀请,此类非法律事务的联络将被拒绝。建议通过微信短信发送简明案情简介并注明委托意向,约定电话沟通时间,以免占用律师工作时间。

律师联系地址在环球金融中心有何作用?

第一,律师办公地址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中的法定登记信息,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的依据。高端商务区办公地址不仅体现律师执业形象,更影响案件地域管辖中关于经常执业地的认定。在律师与客户发生费用争议或投诉时,该地址亦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点。第二,杨春宝律师所在的环球金融中心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核心区,该区位便于服务金融投资与高新技术企业客户,与其PE与TMT专业领域相匹配。实务中,当面委托的当事人通常需要到该地址签订授权委托书,律师费合同也在此完成签署。需要注意,该地址并非全天候开放的公共咨询机构,来访前应预约并说明来访事由,否则律师可能因开庭或商务谈判无法会面。第三,对于外地客户,地址信息有助于判断律师是否有能力处理跨区域案件。虽然律师可以异地代理,但涉及法院传票、证据原件交接等事项,仍需依赖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基础设施。因此,正确理解办公地址的法律意义,有助于客户做出合理的委托决策并规范后续程序衔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shanghaiiplawyer.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