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以法律为桥,通向理想的彼岸(《法律服务时报》)

文章摘要 本文讲述了上海杨春宝律师从国企法律顾问到成为专职律师、创办个人网站《法律桥》并最终合伙开办律所的职业历程。杨律师自认不善言辞交际,却在非诉讼业务和网络写作中找到了发展空间。他通过真实原创的法律文章赢得客户认可,曾以一篇关于ESCROW应用的文章吸引全国多地客户并获聘担任中国法律顾问。留学悉尼的经历促使他建站,回国后历经波折仍坚持运营。2001年他与同学合伙创办浩华律师事务所,选择生物医药等开拓性领域,在挑战中成长。文章展现了一位学者型律师以法律为桥、通向理想彼岸的实务探索与职业思考,对律师个人品牌建设与专业化发展具有借鉴价值。

站长杨春宝,江苏淮安人。颇喜唐诗宋词明清小品,不通;爱书法,不精;尝好收集旅游门券地图,不续;为律师,不名。这是上海杨春宝律师在自己的“法律桥”网站上写的小传中的一段。能以这样的文字描述自己,分明是个随心而至,书生意气之人,怎会是个律师呢?也许,和其他职业群体一样,律师行业中的人也是各有不同,就让我们来听听杨律师的故事吧。
事实上,在成为律师之前我从未想过当律师

现在大家称我为杨律师,有的时候自己想想也觉得奇怪,怎么就成律师了呢。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律师应当是法庭上唇枪舌剑,法庭外左右逢源,整天风风火火,满面春风的人。可是我,不善言辞,不善交际,喜欢文学书法,显然不像律师。事实上,在成为律师之前我从未想过当律师。然而,人生之路总是有着许多的偶然,说来话长。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心中有许多的理想,可谓志向远大,但也没有确切的职业选择。中学毕业,学校保送我上复旦大学,并且可以自己选择专业,当时真是高兴极了。老师说,挑个最好的专业吧。于是对照着招生简章挑了国际贸易专业,第二志愿才随便填了个法律。可是后来,录取我的恰恰是法律专业。四年的大学一晃而过,大学毕业时,我们年级近90 人只有二三人选择当律师,绝大多数选择了企业。当时我也进了一家国有企业做法律顾问。那时单位里法律纠纷比较多,我有很多机会和律师接触,不过,法律专业毕业,工作了两年的我仍然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它不适合我。

然而,律师职业却在不经意中主动靠近了我。1995年,我们单位的外聘律师成立了一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因为他那里有大量的文本工作,而我是单位里的“一支笔”,他便力邀我到他的律所,并且给我固定工资。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成了一名专职律师。我的人生道路就这么悄悄地转了一个弯。

我给自己的网站定名为法律桥,希望它成为一座以法律沟通的桥梁……在律师的职业领域里,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因为文章和网站而受到关注,而带来案源,应该是挺自豪的事情。

那时律师开始向专业化发展,有了专门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律师,我感觉非诉讼正适合我。就这样做了四五年,感觉却渐渐地不好了。如果是在国外的话,律师助理可以跟着律所一起成长起来,一般六七年就有可能从律师助理发展为partner(合伙人)。而当时国内的律所多数还没有这样的机制,对于小律师、律师助理来说,唯一的发展机会就是有很多的案源。可是,我特别不适合在市场中打拼,在人际关系中周旋。于是陷入了困境和迷茫中。正在这时,命运之神又为我打开了一扇窗。1999年,上海市司法局为了提高上海律师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选派青年律师出国留学。我顺利通过选拔考试,来到悉尼开始了我为期一年多的留学生活。

在悉尼辛苦而充实的一年多里,我有很多的收获。最幸运的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尽情施展的空间和两三个可以携手前进的好友。

留学时,我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就是大学的电脑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个北京律师的主页,大受启发。当时律师主页非常少,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发展空间。于是萌生了搞个人主页的念头。经过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免费空间和域名,开始建站。刚开始使用模板,后来发现模板还不能满足需要,就学习HTML编码, 逐渐将网站建立起来,接着又研究网站推广,以至迅速将网站登录到各大中英文搜索引擎。回国后,却发现辛辛苦苦建立的网站不能访问了。我只好重新开始,寻找合适的国内免费空间,尝试了几个之后,下决心自己购买空间,注册域名。我给自己的网站定名为“法律桥”,希望它成为一座以法律沟通的桥梁,但无论lawbridge.com还是lawbridge.net , lawbridge.org均已被人注册了,最后只好选用law-bridge.net作为网站“法律桥”的永久域名。真是一波三折,很不容易。做网站的过程中,有技术人员告诉我,可以使用网页编辑软件,于是我又学习使用网页编辑软件重新设计网页,为此投入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网站有了一定的访问量之后,就得不断地维护它,投入的时间精力越来越多,读书、写作、研究法律的时间相应就少了很多,有时也想是不是不务正业了。但是网站却逐渐成为我施展才华的空间。回答网友各种各样的法律咨询,写文章回应一些媒体、网站的约稿,促使我不断深入我的法律研究。

更高兴的是,通过网站,通过我网站上的文章,我结交了越来越多的朋友,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在律师的职业领域里,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一位在美国学习法律的学生写信说看了我的网站,很受鼓舞。还有留学生说“法律桥”网站是中国IT法律方面最好的网站。当然这些都是过誉之词,我从不敢说最好,但是,我在做网站时确实是坚持真实和原创的原则。我网站上的咨询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网站上的文章也大多是自己写的,有些是同学朋友写的。这也正是我自我感觉不一样的一点。同时,我努力把对法律的思考写成文章,以回报网友的厚爱。

我曾写过一篇关于ESCROW(即由第三者保存,以待某种履行条件完成后,即交受让人的契据或证书)应用的文章,原先发表在《上海律师》,后来用英文写了,发表在《中国日报》。文章发表后,来向我咨询相关业务的人很多,包括来自上海、成都、沈阳等全国各地的朋友。其中涉及到美中补偿贸易中的融资和信用证贷款等问题,有一个很大的项目已经启动,标的额相当高。他们看了我的这篇文章,并向我进行业务咨询后,就决定聘请我当他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因为文章和网站而受到关注,而带来案源,应该是挺自豪的事情。

放弃原来的事业基础出来开所,是有想法的……我们总想做些开拓性、挑战性的事情,付出的更多,收获的成就感也更大……有成就,也有困惑,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如果我就这么“忙时作业,闲时作文”,日子倒也过得安稳自在。但我骨子里还是喜欢富有挑战性的、开拓性的事,也希望以自己的学识为上海法律服务市场做点贡献。于是,2001年4月份,我和几个一起留学的同学合伙开办了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创办自己的律所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常常感到压力无处不在。律所成立之初,我们几个人眼睛盯着账户,哪笔收入可以用来付房租,哪笔收入可以用来支出费用,几乎就是等米下锅。幸好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现在,主要是前进的压力。原来我们四个人都在不同的所,其中一个已经是合伙人了,日子都过得不错。放弃了原有的事业基础出来开所,是有想法的。不敢奢望做到top(最好), 但我们希望争取在三到五年之内将事务所培育成在某一个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的律师事务所。

一个律所的成长也和人一样,会经历挫折坎坷,需要不断的磨合、实践。我们一开始想在电子商务领域开拓,但效果不理想。后来,我们却在生物医药领域自然地成长了起来,拥有了客户群体。比如说,上海是中国抗生素的摇篮,上海的抗生素生产企业上海先锋、新亚和第四制药厂三家企业重组成立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我们提供了相关法律服务并担任其法律顾问。母体企业重组后,三家企业的三十多家“三产”,也需要优化组合和重组,法律工程相当浩大,需要我们以法律面对复杂的历史。去年,以华源集团为主的几家企业组建了无锡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由这个公司主导开发、建设无锡国家高新科技产业园区生命科技园。我们为他们提供设立法律服务。企业的设立本来是常规的、事务性的工作。但这个开发区很有创意,我国其他所有的开发区都是政府主导的,而它是由企业主导。因此就涉及到方方面面许多问题,比如,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扶持;招商引资,需要政府相关政策。这些问题原本不很复杂,但是中国已经加入了WTO, 根据中国政府的相关承诺,开发区的政策问题就显得复杂而敏感。在设立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类似这样的复杂、疑难问题,我们便会同各方反复沟通、讨论,集中大家的智慧攻克难题。其实,如果从赚钱的角度看,常规的法律服务利润率会更高,但我们总想做些开拓性、挑战性的事情,付出的更多,收获的成就感也更大。

有成就,也有困惑,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比如说,刚回国时我们很不适应上海的法律服务市场。有时精心制作了服务方案给客户,有的就没有回音了,有的还好些,打电话告诉我们原委。我们这才意识到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着恶性竞争、低价竞争,而且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虽然现在,我们凭着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可,但我们还是希望大环境能更好些,希望律师这个职业整体越来越好。

走学者型律师之路

我以前没有真正感受过市场的压力,而现在不得不面对市场,面对客户,同时还要努力服务好客户,这其中的压力可想而知。对于我来说,市场的压力要比做好案子的压力大得多,终日忙忙碌碌,有时也觉身不由己。连空闲下来的时候,脑子都休息不下来。原来的生活改变了许多。但人的进步总是一点一点向上的,追求也是一步一步向前,我不会停止探索的脚步。经过将近两年的尝试,我重新思考了自己的定位。我认为我应该坚定地走学者型律师之路。我要将自己的思考通过网站和文章展现给大家,通过不断的开拓来赢得更多的客户,我要以法律为桥,通向理想的彼岸。

(本文转载自《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4月11日A8版,杨春宝律师讲述,本报记者徐妤 采写)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律师如何通过网站开拓业务?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律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属于法律服务市场营销的一种创新形式,核心规则是必须以真实、原创的专业内容为基础,通过展示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吸引潜在客户,同时需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宣传的真实性、严谨性要求,不得夸大或虚假描述。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杨春宝律师留学悉尼时偶然看到同行主页,萌生建站念头,回国后历经波折自购空间注册域名,将网站定名《法律桥》。他坚持咨询真实、文章原创,曾撰写关于ESCROW应用的文章发表在《上海律师》和《中国日报》后,吸引了上海、成都、沈阳等全国各地的朋友前来咨询,其中涉及美中补偿贸易中的融资和信用证贷款问题,一个标的额相当高的项目因此聘请他担任中国法律顾问。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律师建站应当注重内容质量与持续维护,以真实案例和原创思考建立专业公信力,避免直接转载或杜撰咨询记录。同时要合理分配时间,防止网络维护挤占法律研究精力。通过网站积累口碑后,可将线上影响力转化为案源,但需注意不同法域的执业合规要求,避免广告宣传中的不当表述。

杨春宝律师为何选择合伙开办律所?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律所合伙是律师共同投资、共同执业、共担风险的组织形式,其核心规则在于合伙人之间需在业务定位、利益分配、管理权责等方面达成明确共识。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应当符合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合伙人资质、执业年限、场所和章程等法定条件,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2001年4月,杨春宝与几位一起留学的同学合伙开办了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此前他们各自在不同的律所工作,其中一人已经成为合伙人,日子过得不错,但放弃原有基础出来开所,是因为想做开拓性、挑战性的事情。创业初期几个人眼睛盯着账户安排房租和支出,几乎等米下锅,幸好很快度过。他们最初想在电子商务领域开拓但效果不理想,后因缘际会在生物医药领域自然成长,服务过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无锡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承接了企业重组和开发区设立等复杂法律工程。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合伙开所前应充分评估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选择具有持续性增长空间的专业领域扎根,而非盲目追逐热点。团队合伙人需有共同愿景和互补能力,并预留充足运营资金以应对初创期压力。在承接复杂非诉讼项目时,要善于会同各方反复沟通,集中智慧攻克疑难问题,即使综合利润率不如常规业务,也能积累专业声誉。

非诉讼业务律师的重要素质有哪些?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不通过诉讼程序,而是以咨询、起草文件、参与谈判、设计交易结构等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务,其核心规则要求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商业判断力、严谨的文书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诉讼业务对抗性不同,非诉讼更强调促成交易和防范风险。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杨春宝律师自认不善言辞、不善交际,但感觉非诉讼正适合自己,在专职从事四五年后陷入困境,因为当时国内律所缺乏助理成长机制,唯一发展机会是拥有案源。后来他通过留学、建站、写作逐步发挥优势,成功处理了上海三家抗生素生产企业重组组建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后续三十多家三产优化组合,以及企业主导的无锡生命科技园设立中的政府关系、政策合规等复杂问题。他在这些开拓性项目中感受到成就。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非诉讼律师应注重持续学习和写作,将实务经验转化为专业文章,既能深化研究又能树立品牌。面对市场恶性竞争和低价竞争,应当坚持以服务质量赢得客户,而非陷入价格战。同时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在常规服务外勇于承担开拓性项目,通过跨领域合作解决疑难问题,逐步成长为学者型律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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