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批复

文章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复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要求上海市工商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登记规则,强化后续监管,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稳定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该批复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高质量服务企业。新方案的具体内容由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规定,试行中遇到的新情况需及时报告工商总局外资注册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请示》(沪工商外〔2013〕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

    你局要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试验区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登记规则,强化后续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试验区内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在试验区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高质量地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外资注册局。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3年9月26日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新营业执照在自贸区何时开始试行?

根据工商总局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后由上海市工商局组织实施,具体试行时间需参照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正式通知。

新营业执照与旧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批复强调完善登记规则和强化后续监管,旨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但具体差异需查阅《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附件。

企业如何申请新营业执照?

企业应按照上海市工商局依据该方案制定的登记规则办理,包括提交材料、流程等,具体可咨询当地工商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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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批复

文章摘要 上海工商局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批复。总局原则同意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登记规则、强化后续监管,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的请示》(沪工商外〔2013〕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

    你局要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试验区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登记规则,强化后续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试验区内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在试验区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高质量地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外资注册局。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3年9月26日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需要遵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方案》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该如何报告?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该及时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注册局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的目的是什么?

试验区试行新的营业执照的目的是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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