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周四),大成律师事务所TMT行业组举办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圆满结束。当天企业代表近50人参加讲座。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亚律师首先致辞。他讲到,多年来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迅猛,相关部门也颁布了一些规定对此进行规范,但尚未出台高位阶的法律进行有效监管。《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首部电商领域的纲领性法律,实施在即,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影响深远。
随后,主讲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TMT行业组牵头人杨春宝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来为电商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对《电子商务法》重要制度进行解读。杨律师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为中心,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背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主要义务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讲座结束后的互动问答环节更是反响热烈,各企业代表纷纷就新法实施后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自身在理解新法时遇到的疑问等提问,杨律师均耐心予以解答。原计划的30分钟互动环节,持续了1小时后大家仍然热情不减。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常见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履行哪些核心法律义务?
核心义务包括依法登记注册、照章纳税、公开许可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履行商品服务质量义务及数据保护义务。杨春宝律师在讲座中重点解读了经营者责任义务体系,建议企业立即自查资质备案与交易规则合规性,重点完善退换货流程与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以应对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监管新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新法下面临哪些加重的法律责任?
平台经营者需履行资质审核登记、建立管理制度、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处理侵权通知及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公平竞争等强化义务。讲座指出平台未尽审核管理职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平台方升级入驻审核系统、完善知识产权投诉快速通道、建立数据算法合规审查机制,重点防范因知而不报导致的连带赔偿风险。
企业应如何应对《电子商务法》实施带来的合规风险?
企业应立即开展全链路合规自查,重点核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知识产权保护及数据安全体系是否符合新法要求。参考讲座中杨律师的实务建议,优先完善三证合一公示、商品信息标示、七日无理由退货及算法推荐透明化等实操环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应对的长效合规机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