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上周四,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洪磊和孙显忠,以及公司的另外两名员工有期徒刑2至3年半不等,并处以总额人民币1,100万元的罚金。华尔街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杨春宝高级律师。杨律师点评了该案对于中国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意义,同时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现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途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举证责任、刑事处罚、判例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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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洪磊和孙显忠,以及公司的另外两名员工有期徒刑2至3年半不等,并处以总额人民币1,100万元的罚金。华尔街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杨春宝高级律师。杨律师点评了该案对于中国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意义,同时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现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途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举证责任、刑事处罚、判例的作用等。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6:14
最后更新:2018年9月24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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