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以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房地产项目为例,阐述房地产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及投资运作的实务要点。法律顾问在基金设立阶段,需协助拟定合伙协议、入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参与风险控制。在项目投资阶段,需对目标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提供项目筛选法律咨询,设计投资框架,起草投资协议、合作协议、借款及担保等文件。核心法律要点包括:私募基金合规募集、有限合伙内部治理、投资风险控制、担保物权设立,以及各交易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安排。该案例展示了律师在房地产基金全流程中的专业服务内容,对同类基金设立和房地产项目投资具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私募基金房地产基金有限合伙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协议
上海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专业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杨春宝高级律师专长于房地产并购法律服务,因而受聘担任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基金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为该公司设立房地产基金(有限合伙)及投资房地产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在该公司在江西、山东、江苏等地投资的多个房地产项目中,杨律师及其团队为项目筛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和投资框架设计等服务;在确定投资项目后,为基金设立和项目投资起草或审查合伙协议、入伙协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基金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投资协议、合作协议、居间协议、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全部法律文件。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房地产基金通常采用何种组织形式?
案例中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基金,通过合伙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是常见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律师在房地产基金投资中提供哪些服务?
律师提供项目筛选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投资框架设计,并起草或审查合伙、投资、担保等全部法律文件。
设立房地产基金需要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需关注基金募集合规性、有限合伙架构设计、风险控制机制及投资担保安排,并确保各法律文件有效衔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