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案为上海市第一起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件。上海海景大酒店有限公司采用典型的中外合作模式,中方以房屋使用权为合作条件,外方以资金设备为合作条件,外方负责经营管理,中方获保底利润。双方合作不久即产生分歧,经仲裁裁决终止合作合同并清算。因双方无法就清算问题达成一致,经上海市外资委批准,虹口区外经委组成特别清算委员会,聘请杨春宝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参与清算,依法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关键词:特别清算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仲裁裁决清算委员会
本案为上海第一起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该公司采用典型的中外合作模式,即中方合作者以房屋使用权为合作条件,外方合作者以资金、设备为合作条件;外方负责经营管理,中方获得保底利润。遗憾的是双方合作不久就分歧不断,终至仲裁。仲裁裁决终止合作合同,清算合作公司。双方经多轮谈判,无法就清算中的若干问题达成一致,遂申请特别清算。经上海市外资委批准,虹口区外经委组成了特别清算委员会。该委员会聘请杨春宝律师等作为专业人士参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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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本案是上海第几起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
上海市第一起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案。
合作双方出现什么分歧?
中外方合作不久分歧不断,经仲裁裁决终止合作。
杨春宝律师在清算中扮演什么角色?
作为专业人士受聘参与特别清算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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