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物权法》草案对居民房屋买卖与物业管理的影响展开,杨春宝律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草案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同管理权、车位归属、维修资金使用等规定,将深刻改变商品房交易规则与社区治理模式。文章强调购房者需关注产权登记、共有部分界定、业主大会决议效力等实务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则面临服务边界与收费依据的重新梳理。杨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提示草案实施后业主维权路径更加清晰,但需注意程序合规与证据留存,以降低纠纷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物权法》(草案)对居民房屋买卖和物业管理的影响采访站长。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物权法草案对房屋买卖中的共有部分权属有何影响?

物权法草案对物业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业主自治权利的制度化。草案明确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通过共同决议管理共有部分和公共事务,这改变了以往物业管理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导的单一模式。对业主而言,应积极参与业主大会,了解表决程序和议事规则,特别是关于维修资金使用、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分配、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法定比例和程序形成决议,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应当根据草案调整服务合同条款,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费用构成和公开透明义务,避免因共用部分收益归属不明或收费依据不足引发诉讼。实务操作指引: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及时备案,并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明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出租共有部分或挪用维修资金的行为,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风险提示:业主行使权利时需注意程序合法,例如通知送达、会议召集、表决票真实有效等,否则决议可被撤销;同时,业主不得以拒交物业费对抗物业服务瑕疵,应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归属、电梯广告收入分配、物业费调整程序的合法性,以及业主委员会越权行为的效力认定。草案实施后,司法实践会进一步细化业主撤销权、知情权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裁判标准,建议各方主体积极构建书面化、程序化的管理架构,降低治理成本与法律风险。

草案对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模式会带来哪些改变?

草案对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模式带来根本性调整。传统模式下,物业公司常代行业主管理职能,而草案强化了业主作为共有财产管理主体的地位,确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法律上的决定权。具体而言,草案要求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维修资金、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等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并满足一定表决比例,这不仅约束物业公司,也要求业主积极行使权利。物业管理模式将从单纯的委托服务转向业主主导下的契约合作,物业费标准、服务标准、财务管理等需更加透明。实务操作指引:业主应尽快成立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明确投票权重计算方法;对未成立业委会的社区,可通过临时业主大会或由居委会协助组织讨论公共事项。物业企业则应主动调整角色,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与业委会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单独列账,定期接受审计。风险提示:业主大会决议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实质公平,否则可能因少数业主起诉而被撤销;同时,业主不得以未参与表决为由否定合法决议。物业公司若继续沿用旧有模式,可能面临合同解除或赔偿损失的风险。常见争议焦点包括:业委会能否决定提高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否以拖欠费为由停水停电、共有部分维修费用的承担比例等。草案实施后,各地会出台配套细则,建议各方及时关注地方立法,并借助专业法律顾问梳理权利义务,防止因制度转型产生突发性纠纷。

购房者应如何依据草案预防物业和产权相关法律风险?

购房者依据草案预防物业和产权相关法律风险,应从签约前端、持有阶段和维权后端三个环节入手。签约前,购房者应当核查开发商的五证与预售许可,重点审查买卖合同是否将绿地、车位、屋顶、外墙等共有部分列为卖方保留权利,若存在此类条款,要求开发商明确权属依据并书面说明。同时,应关注小区规划配套和公摊面积的实际测算,保存楼书、宣传单、户型图等资料,以便后期作为交付标准不符的证据。持有阶段,购房者应积极加入业主群或关注业主委员会筹建进展,参与首次业主大会,对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提出意见;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记录、公共收益公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定期披露,发现异常可向街道办或住建部门投诉。维权后端,若发生共有部分被侵占、物业违规收费或业主决议程序违法等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草案相关原则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但必须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链完整性。常见风险点包括:购买车位时未核实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或公共配套,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收房后发现公摊面积变更但未及时主张;物业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而业委会未及时追讨。为防范上述风险,建议购房者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要文件的审查,并在每年业主大会召开时对关键账目进行核验。草案实施后,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共有部分登记将逐步明确,购房者应主动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对记载不明的部分要求更正登记。同时,应警惕开发商通过售后包租、以租代售等方式规避共有部分产权限制,此类交易往往存在合同效力风险。总之,法律赋予购房者更多权利,但也要求其提高参与意识和证据意识,才能在物业管理和产权保护中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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