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作为中方法律顾问,为外资并购上海某香精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涵盖出售方案设计、尽职调查协调指导及协议谈判。该案涉及外商收购中方家族企业资产,目标企业通过出售资产集中资本发展其他产业。法律要点包括资产出售方案的法律合规性、尽职调查范围与风险揭示、交易条款谈判策略等。
关键词:外资并购法律服务尽职调查资产出售家族企业
上海某香精企业系由某浙商投资设立,该公司设立后由于拥有独特的配方并实施不断扩张战略,迅速成为香精行业领先企业之一。该浙商同时又在浙江等地投资了多家企业。美国某知名食品集团为加快其在中国市场的扩张,向该浙商提出收购该香精公司,该浙商亦希望借此机会对其家族投资进行整合,集中资本和精力发展其在浙江某地的产业,遂与外商达成了出售资产和业务的意向。
杨春宝律师作为中方法律顾问,为该项资产出售业务提供了全面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出售方案咨询、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指导与协调、出售协议的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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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本案例中律师提供了哪些具体法律服务?
包括出售方案咨询、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指导与协调以及出售协议的谈判。
资产出售与股权出售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资产出售仅转让公司特定资产,不涉及股权结构变动;股权出售则转让公司所有权,本案例为资产出售。
中方企业为何选择资产出售而非股权转让?
为整合家族投资,集中资本和精力发展浙江产业,资产出售可保留其他关联企业独立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