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为上海鼎锋京山(“鼎锋京山”)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审核。
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公告》”),依据《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告》旨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鼓励私募基金人规范运作,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实施的效果将会有利于规模化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运作规范的国有背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发展。
鼎锋京山作为国内著名的私募机构鼎锋系的成员企业之一,拟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并委托杨春宝律师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杨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据《公告》所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核书面材料、调取工商档案、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和查询各类数据库等方式对鼎锋京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并指导鼎锋京山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或完善,以符合证监会和协会的监管要求。同时,由于鼎锋京山尚在成立初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因此,杨律师团队还依据证监会和协会的相关规定,为其制订了一整套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杨律师团队在此基础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得协会审核通过,并最终协助鼎锋京山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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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为什么需要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已登记机构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私募基金行业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管理人的规范运作水平直接影响市场信任。法律意见书相当于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人的合规状况出具的独立评估意见,可以促使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义务。文章所涉的鼎锋京山即因拟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故委托律师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核查后还发现该企业成立初期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这属于实践中常见的不合规情形。因此,法律意见书并非简单背书,而是需要律师实质性核查并帮助企业补齐短板,最终达到监管标准。这一要求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规范程度,推动规模化品牌管理人和国有背景管理人获得良性发展空间。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核查哪些内容?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时的核查范围和方式非常广泛,依据相关指引和监管要求,需要从机构基本情况和持续合规运营两个维度展开。从法律概念上看,法律意见书应当覆盖申请机构的依法设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从业人员、营业场所、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外包服务以及涉诉情况等核心要素。文章具体介绍了杨春宝律师团队在鼎锋京山登记项目中的工作方式:一是审核书面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证照、业务计划等;二是调取工商档案,核实股权沿革与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三是进行现场走访,确认经营场所和实际展业状态;四是与高管进行访谈,了解管理团队能力和合规意识;五是查询各类数据库,排查信用记录、诉讼处罚等负面信息。此外,因为鼎锋京山处于成立初期,内控制度缺失,律师团队又依据证监会和协会相关规定,为其制订了一整套完善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可见律师核查并非形式审查,而是通过多元手段穿透式了解企业全貌,帮助申请机构预先发现并整改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出具能够顺利通过协会审核的法律意见书。
初创私募机构登记时常见哪些合规难点?
初创私募机构登记过程中的常见合规难点主要集中在治理结构、内控体系以及运营条件三方面。从法律规则角度讲,私募管理人应当具备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利益冲突和操作风险,同时需具备真实、稳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人员。文章中的鼎锋京山作为鼎锋系成员,虽然拥有品牌背景,但成立初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这正是许多初创机构的通病。实务中,一些机构可能仅聘请兼职人员或高管资质不足,也可能存在股权代持、关联交易安排不清等治理瑕疵。杨春宝律师团队在服务中采取的整改思路值得借鉴:首先通过现场走访和高管访谈识别制度缺口,再依据监管原则帮助机构建立覆盖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内控操作规程。同时,应关注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避免因工商信息与申报材料不符而遭退回。对于初创机构来说,提前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筹备工作,能够显著降低整改成本,缩短登记周期。法律意见书获得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结束,后续仍需持续保持合规运营,防范重大事项变更引发的再登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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