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中原来客咨询:我与另一位人合资成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是法人,占53%的股份,我占47%的股份。它负责日常经营,我负责财务。2005年底,他利用欺骗手段把公章等骗到手,私自到交行,说财务专用章等丢失,更换了印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控制了公司账户。把公司的所有资金全部提走,现在人也找不到了,电话也停机了。他也把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全部带走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我可起诉他吗?如果他不回来,这个公司以后怎么办?
北京杨文战律师解答:先报案试试吧,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不过,双方是否有其它纠纷呢?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私自携带资金跑掉了,其他股东如何维护权益?”,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常见法律问题
法人代表私自变更印章提走公款并失联,我作为少数股东第一步该做什么?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职务侵占罪,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2005年底其持53%股份为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章、财务章变更银行预留印鉴后提走全部资金,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建议携带股东会决议、银行流水、印章变更记录等证据报案,并同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公司款项。
公章、营业执照均被法人带走,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怎么办?
可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并公告作废原公章,重新刻制印章恢复运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营业执照遗失可声明作废申请补发;公章被控制时可通过股东会决议(你持47%股份需联系其他中小股东或申请召开临时会议)授权重新刻制并备案。同步向工商部门报备法定代表人擅自变更印章事项,防范其对外以公司名义签署文件。
若法人长期不归案,能否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其退出或解散公司?
可提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或公司解散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退股或解散公司。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股东无法解决可申请解散;实务中常先主张其严重违反忠实义务,请求按净资产折价回购其53%股份。若其下落不明,可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后依判决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