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最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经考核,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是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授权举办了本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被授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人士将纳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管理系统。

杨春宝律师最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经考核,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是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之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授权举办了本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被授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人士将纳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管理系统。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7:41
最后更新:2018年9月24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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