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案例之荷兰某公司并购山东某公司法律服务

文章摘要 山东某公司系国有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荷兰某公司有意以收购其资产的方式与其合资经营,遂委托杨春宝律师等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后因客户商业上的考虑而终止了收购。

山东某公司系国有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荷兰某公司有意以收购其资产的方式与其合资经营,遂委托杨春宝律师等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后因客户商业上的考虑而终止了收购。

最后编辑于:2024-11-24 12:18
最后更新:2024年11月24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并购中,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资产收购可选择性购买资产,规避目标公司历史债务,但需逐一过户且税负可能较重;股权收购手续简便,整体获取公司控制权,但需承继公司所有已知和潜在债务。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交易目的、税务成本和风险承受能力。

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进行外资并购,尽职调查应重点核查哪些内容?

重点核查国企改制程序的合法性、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有无未披露的债权债务、职工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性质及是否有国有资产流失隐患,确保收购资产法律合规,避免后续纠纷。

并购交易因商业考虑终止,已发生的律师尽职调查费用由谁承担?

通常根据委托合同或意向协议约定;若无约定,一般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建议在前期协议中明确约定费用承担条款,以减少因交易终止引发的费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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