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Fund Case -- The Establishment of a Real Estate Fund and its Investments

文章摘要 本文以杨律师服务上海某房地产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视角,梳理房地产基金(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及房地产项目投资全流程法律服务要点。服务涵盖项目筛选、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合伙协议、入伙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投资协议、合作协议、经纪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查。实务启示:房地产基金运作需将基金设立合规与项目投资风险控制相结合,通过结构化文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投资安全,为同类业务提供参考。

Due to his expertise in real estate M&A, Mr. Yang was engaged by a PE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based in Shanghai which specializes in investing in real estate projects to serve as its legal consultant and a member of its risk control committee. Mr. Yang provided comprehensive legal service for the company with regard to the setting up of real estate fund (LLP) and real-estate related investment.


In 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in Jiangxi, Shandong and Jiangsu, Mr. Yang and his team provided legal counseling, conducted legal due diligence and designed transaction structure for the client in its selection of projects. After the client decided to invest, Mr. Yang and his team draft or review all the relevant legal documents such as partnership agreement, partnership-joining agreement, project feasibility report, fund raising explanatory memorandum, legal opinion, investment agreement, cooperation agreement, brokerage agreement, loan agreement, collateral agreement, guarantee agreement or guarantee notice for the setting up of fund and each investment.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有哪些法律优势?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种结构实现了资金与管理职能的分离,适合私募基金的管理与投资模式。房地产基金常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既便于吸引财务投资者,又能保障专业管理人对投资决策的控制权,是房地产私募基金设立的主流法律形态之一。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中杨律师服务的PE基金管理公司即选择设立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并在江西、山东、江苏等地开展房地产项目投资。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基金设立及投资流程,协助设计交易结构,并起草或审查合伙协议、入伙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充分体现了有限合伙结构在房地产基金实务中的具体运用。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设立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时,应重点明确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权限、投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顺序、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与退伙安排、关联交易限制等条款。风险防范上,应避免有限合伙人介入日常经营管理,以防止其丧失有限责任保护。同时应在合伙协议中嵌入项目筛选标准、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违约处置机制,确保基金运作合法合规,降低投资风险。

法律尽调和交易结构设计在房地产投资中有何作用?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法律尽职调查是投资方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对目标项目或合作方的法律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的过程,涵盖土地权属、规划许可、建设手续、抵押查封、涉诉情况等核心要素。交易结构设计则是根据项目特点与投资目标,合理安排投资路径、资金安排、权益保障和退出机制的法律安排,两者共同构成房地产投资风险防控的基础。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中杨律师及其团队在为客户选择江西、山东、江苏等地的房地产项目时,提供了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和交易结构设计等专业服务。他们在投资决策前帮助客户识别项目瑕疵与法律障碍,设计合适的投资入股方式、融资安排和担保体系,确保交易在合法框架内推进。投资决定作出后,团队还起草和审查了投资协议、合作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等文件,将交易结构落地为具体法律文件。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在房地产投资中,法律尽调应重点关注项目公司股权是否清晰、土地获取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披露债务或担保、规划指标与实际建设是否一致等常见风险。交易结构设计应结合项目现状、税负成本、资金需求和退出渠道综合考量,避免结构复杂化导致法律效力争议。风险防范上,应通过抵押、保证、监管账户等方式落实担保措施,并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先决条件、陈述保证、违约责任和解除条款,确保投资安全可执行。

房地产基金设立及投资中需起草哪些核心法律文件?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房地产基金从设立到投资落地,需要一系列相互衔接的法律文件来界定各方权利义务、规范资金募集与运用、落实项目投资与担保措施。基金层面的文件主要包括合伙协议、入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等,投资层面的文件则包括投资协议、合作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等,这些文件共同构成基金运营与投资管理的法律基础。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中杨律师及其团队在为客户设立房地产基金及开展投资时,系统起草或审查了全套法律文件,具体包括合伙协议、合伙入伙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投资协议、合作协议、经纪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或担保通知。这些文件覆盖了从资金募集到项目放款、再到担保实现的完整链条,确保基金在江西、山东、江苏等地的投资项目均有明确的法律凭据和风险控制措施。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起草文件时应注意各协议之间的逻辑一致性,确保合伙协议中的投资范围、决策权限与投资协议中的交易条件不冲突。贷款及担保文件应重点关注担保物权的有效设立、登记手续的办理以及担保范围是否覆盖主债权实现所需的全部费用。风险防范上,应针对房地产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在协议中设置分期出资、资金用途监管、重大事项通知、提前还款与违约加速到期等机制,并结合法律意见书对基金设立及投资的合法性出具专业结论,以降低交易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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