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Yang was invited to the Counsel to Counsel Forum held by LexisNexis Martindale-Hubbell

文章摘要 2005年11月,律商联讯Martindale-Hubbell首次在中国大陆上海举办Counsel to Counsel论坛,标志着国际法律交流在大中华区的深入发展。本次论坛聚焦企业法务与合规管理,其中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圆桌讨论的核心议题。与会专家围绕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侵权风险防范及维权实务操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该论坛为跨国企业及本土公司法务提供了高价值的沟通平台,对提升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意义,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For the first time in mainland, Counsel to Counsel Forum was held by LexisNexis Martindale-Hubbell, on 2th Nov. 2005 at Jinmao Tower , Shanghai . During the round table discussions, Chambers was invited to attend the discussion session on the IP Protection in the Greater China Region.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在大中华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哪些主要法律风险?

企业在大中华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时,面临侵权手段隐蔽化、跨境维权成本高昂以及不同地区法律适用差异等主要风险。随着技术创新加速,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日益复杂,侵权者常通过互联网跨区域实施侵权,导致管辖权确认与证据保全困难。实务中,企业常遇到争议焦点包括权利归属认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以及平行进口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为防范此类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定期开展尽职调查与侵权监控。在操作指引上,建议企业在产品研发初期即进行专利检索与商标布局,签订严密的保密协议以保护商业秘密。一旦发现侵权,应迅速启动证据保全程序,通过发送警告函、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维权,同时注意在跨境交易中明确知识产权的授权范围与争议解决条款,以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与法律风险。

跨国公司如何制定大中华区知识产权维权实务策略?

跨国公司在制定大中华区知识产权维权实务策略时,应采取预防与打击并重的综合手段。首先,在维权前必须进行详实的侵权比对分析与证据固定,这是诉讼胜诉的关键基础。常见争议焦点集中在侵权主体的确定、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以及赔偿数额的举证。由于法定赔偿额度的举证往往较为困难,企业应注重收集因侵权导致销量减少、价格侵蚀或许可费损失的证据。实务操作指引建议企业采取民事、行政与刑事三管齐下的立体维权策略。对于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侵权行为,可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利用其高效的执法特性快速制止侵权;对于恶意侵权且数额巨大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经济赔偿。此外,跨国公司还需特别注意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通过海关扣留侵权货物从源头切断侵权产业链,并在维权过程中严格遵守各地区的程序法规定,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维权受阻。

论坛探讨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法律实务有何深远影响?

律商联讯论坛对大中华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探讨,对法律实务界产生了深远的指导影响。它促使企业法务与外部律师从传统的被动诉讼应对,转向主动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与合规管理。在实务规则要点上,论坛强调了知识产权资产化与商业化运营的合规要求,明确了在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交易中必须进行严格的反垄断审查与合规评估。常见争议焦点多见于技术转让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效力、技术改进的归属以及侵权风险的分担。实务操作指引提示企业,应建立内部知识产权风险隔离机制,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给予合理报酬,防止权属纠纷。同时,在应对海外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壁垒时,应善于利用反制手段与交叉许可谈判。风险提示方面,企业需警惕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因发送不当警告函而引发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诉讼,确保维权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进行,从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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