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机器猫咨询:我朋友的公司,A股东和B股东,各占50%,A负责业务,B负责生产,在开业半年后,A的业务不好,至公司营业不理想,B强要A让出20%的股份给其他人,A股东当然是不会同意的,这种强要的方式对吗?A股东要如何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呢?而且在公司的日常事务上处于疆的状态,如一件事情,A不同意,B硬来.
蓝虫2解答:
1、看章程是否有类似的约定。
2、如没有的话,B的行为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大股东有没有权利要求小股东出让股份?”,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大股东能否强制小股东转让股份?
不能。根据公司法基本原则,股权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股东均无权单方强制其他股东出让股权,除非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之间签署的协议事先对此类强制转让作出了明确且合法的约定。在实务中,仅凭持股比例或大股东身份并不能产生强制要求小股东出售股份的权利。即使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大股东也不得以此为由强行要求小股东退股或转让股份。如果大股东通过施压、威胁或操纵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强迫小股东转让,该行为可能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所达成的转让协议或决议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的风险。小股东可以依法拒绝,并通过协商、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或寻求法律救济等方式保护自身权益。此外,如果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修改章程增加强制转让条款,该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且不得损害小股东的法定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基本权利,否则同样可能受到司法审查而被否定。因此,面对此类强制要求,小股东应当冷静应对,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公司司法解散,但需满足相应法定条件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公司股东意见不合时如何避免僵局?
当公司股东之间意见不合、甚至出现类似各占50%股份导致决策僵局的状况时,首先应当检查公司章程是否预先设置了表决权安排、一票否决权、例外事项决策权或股权退出机制等条款。如果章程没有此类灵活安排,则股东应当尝试通过协商谈判达成新的协议,例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特定事项的处理方式,或由一方收购另一方股权,但必须以自愿和公平为前提。实务中常见的风险是,一方股东试图通过强行召开股东会、伪造决议或擅自变更证照等方式迫使对方妥协,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往往不受保护,甚至可能构成侵权。为了避免僵局,建议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在章程中约定僵局破解机制,例如设置deadlock条款,允许在无法决议时由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或者约定在特定条件下由一方以合理价格购买另一方股权。如果僵局已经发生且无法协商解决,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规定,寻求司法途径要求解散公司,但必须证明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因此,提前设计完善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制度,是避免僵局的根本之策。
小股东如何维护自身股权权益?
小股东维护股权权益的首要前提是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以及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当面对大股东强制要求出让股权时,小股东应当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对方出示法律或章程依据。在程序上,可以书面表达意见,保存证据,避免在胁迫下签署任何股权转让文件。如果大股东已经利用其控制地位作出了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小股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决议,或确认决议无效。同时,小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查账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议记录,以核实公司经营状况。在重大权益受到侵害时,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常见情形包括公司连续盈利但长期不分红、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继续存续等。如果公司内部治理已经完全失效,小股东还可以提起司法解散之诉,但司法解散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法院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总之,小股东应当积极运用法律工具保护自身权益,切勿因投鼠忌器而被动接受不公平安排,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