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kuang5咨询:零售商为促进销售,通常都会为对大客户、固定客户制作购物卡(预存一定数量现金的代金卡)。客户缴费制卡过程通常称为“购卡”,在购卡的时候零售商会给予顾客一定的折扣或者返现优惠(一般为明示折扣),并将该部分折扣(返现)金额如实入账。但有工商部门认为该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不知是否合理? 深圳Attorney律师解答:明示折扣并入账的行为,不是商业贿赂。工商部门认为如此,不是无知,就是权势压人想得好处,或者二者都有。,(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零售商为促进销售,给予顾客一定的折扣或者返现优惠,是否构成商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kuang5咨询:零售商为促进销售,通常都会为对大客户、固定客户制作购物卡(预存一定数量现金的代金卡)。客户缴费制卡过程通常称为“购卡”,在购卡的时候零售商会给予顾客一定的折扣或者返现优惠(一般为明示折扣),并将该部分折扣(返现)金额如实入账。但有工商部门认为该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不知是否合理?
深圳Attorney律师解答:明示折扣并入账的行为,不是商业贿赂。工商部门认为如此,不是无知,就是权势压人想得好处,或者二者都有。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零售商为促进销售,给予顾客一定的折扣或者返现优惠,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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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5-03-09 22:41
最后更新:2025年3月9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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