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经营个体户,一合伙人已退伙,债权人能否起诉他要求承担债务?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两人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后一方退伙,债权人能否起诉退伙合伙人承担债务的实务问题,结合律师解答进行法律分析。核心要点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通常只能起诉登记的经营者;若债务以合伙人个人名义形成,则退伙合伙人仍需对退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文章提示,退伙协议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内部追偿需另行处理,为合伙经营者及债权人提供了风险提示与维权路径参考。

法律桥网友Yuhaha咨询:我是一家个体户,但实际是由两个人合伙经营,有退伙协议。现在乙方已退伙,但乙方退伙之前,共欠货款10万,现在供货商来付债但他说已退伙不认账,我想叫他们(几家供货商)联合起诉我迫使他归还他欠的一半货款。不知是否可行?谢谢了

上海古晶律师解答:要起诉,也是起诉你们两个,光起诉你,怎么能要求那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Yuhaha再咨询:第一,那么我请问如果我叫供应商联合起诉我们(供应商已知我俩是合伙关系),这个办法行不行;第二,如果他还不认帐怎么办?

法律桥网友Rosafeng解答:你们成立的是个人合伙。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不限于合伙出资,还包括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都可成为偿还债务的对象。《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人在退伙后仍对其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除非他不认法律的帐,否则必须清偿。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是一家个体户,但实际是由两个人合伙经营”这里首先需要分析这个企业的性质,根据通常的理解,大概是:这家企业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是有两个人合伙经营的。由于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作为投资者,而该投资者应当对其个体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目前,就几家供应商提出的索赔问题,一般来说,应当是个体户的名义对外欠债,这样,应当由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投资者个人来承担偿还责任。该投资者只能用其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不能提出只还一半;几家供应商只能对登记的投资者进行起诉,不能同时起诉其他人。登记的投资者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向另外一个合伙人追偿债务。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欠债不是以个体户的名义欠债,而是以两个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则可以参考楼上Rosafeng的解答。

楼上Rosafeng说“你们成立的是个人合伙”,这个说法有待商榷,因为“个人合伙”包括没有登记的合伙形式,也包括“个人合伙企业”这种企业形式。无论哪种形式,跟“个体工商户”都有本质的区别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两人合伙经营个体户,一合伙人已退伙,债权人能否起诉他要求承担债务?”,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债权人能否起诉已退伙的合伙人要求其承担退伙前债务?

能否起诉已退伙的合伙人,关键取决于债务形成时的名义主体以及企业登记性质。若该个体工商户以登记经营者名义对外欠债,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登记经营者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通常只能以登记的经营者为被告提起诉讼,不能直接起诉未登记的退伙合伙人。这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责任主体就是登记的经营者。但如果债务是以两个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共同形成,而非以个体户名义,那么债权人可以起诉全体合伙人,包括已退伙者。对于退伙合伙人,法律明确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后仍应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债务负责,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信赖利益。因此,债权人若想追究退伙人责任,需先审查债务凭证上的主体身份:若写明个体户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则只能告登记经营者;若写明多个合伙人姓名,则可将退伙人列为共同被告。实务中,债权人应收集合同、欠条、送货单等证据,明确债务归属,避免因起诉对象错误导致程序受阻。同时,退伙协议仅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退伙人清偿后可依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退伙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要求退伙人承担债务的主张?

退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权利义务分配的内部约定,其法律效力仅及于合伙人内部,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根据合伙法律原则,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不因退伙而免除,除非债权人在退伙时明确同意免除其责任。具体到本案,乙方退伙前已欠货款10万元,该债务属于合伙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使乙方与甲方签订了退伙协议,约定债务由甲方承担或乙方只承担一半,该约定对供货商不发生效力。供货商作为债权人,有权选择向任一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包括已退伙的乙方。退伙人若以退伙协议为由拒绝清偿,法院不会支持,因为协议不能剥夺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实务中,退伙人应在退伙时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处理协议或取得债权人书面豁免,否则风险自担。此外,退伙协议中关于债务分担的条款,只能在退伙人向债权人清偿后,依据该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时作为内部依据。因此,债权人起诉退伙人完全可行,退伙人不能以退伙为由免责。建议合伙人在退伙时务必理清债务,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否则后续纠纷不可避免。

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清偿合伙债务后,能否向退伙合伙人追偿?

可以。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对外承担了全部债务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据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向退伙合伙人追偿其应分担的份额。这是因为合伙关系本质上属于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之间对内应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担债务。法律虽规定债权人只能起诉登记经营者,但并未免除其他合伙人(包括退伙人)的内部责任。登记经营者清偿后,即取得了对退伙人的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应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若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或盈余分配比例确定。实务中,追偿需注意几点:第一,登记经营者必须保留清偿债务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法院判决书等,以证明其实际承担了超出其份额的债务;第二,追偿前应先与退伙人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清偿之日起算;第三,若退伙人已依据退伙协议向登记经营者支付了相应款项,但该协议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则需另行处理。此外,登记经营者不能以退伙人未实际出资为由拒绝追偿,因为出资与债务分担是两回事。风险提示:若退伙人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登记经营者可能面临追偿不能的风险,因此建议在合伙期间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定期对账,并在退伙时明确债务清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shanghaiiplawyer.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