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ttle for Breakout Made in China", cover article of the 8 th edition of "Global Business Review" analyzed the way to handle with the crisis faced by China as the center of manufacturing industry. Mr. Yang was invited to express opinions about the fact that more and more lawsuits on patent were brought against Chinese companies. And Mr. Yang wrote an article named "preparing lawsuit on one hand, innovating on the other hand".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中国制造企业如何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
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是中国制造企业走向海外的必修课。在实践中,该体系应当覆盖研发、生产、销售全流程,并嵌入企业战略决策层。首先,企业应建立专利风险预警机制,在产品进入新市场前,对该市场的专利分布、主要竞争者专利组合、潜在侵权风险进行尽职调查,形成自由实施分析报告。若发现高风险专利,应及时进行规避设计或提前准备许可谈判。其次,企业要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研发立项前的专利检索、研发过程中的技术交底书撰写、专利申请与维护的流程管理,以及员工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约定,避免因权属不明或技术秘密泄露导致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应建立海外诉讼应对预案,明确在收到律师函、法院禁令或海关扣押通知时的响应流程、授权权限、外部律师选任规则和预算保障。此外,积极利用知识产权保险、专利池、行业联盟等外部资源,分摊风险并增强集体谈判能力。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防范体系不能只重防守,还应包含进攻性布局,即结合企业技术路线和市场目标,在核心国家或地区申请具有策略价值的专利,形成与竞争对手相互制衡的专利组合。最后,企业应定期对防范体系进行审计和更新,跟踪法律法规及判例变化,例如各国对专利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标准、禁令适用的条件、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义务等,确保体系始终适应动态的法律环境。通过上述系统性安排,企业才能将专利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为国际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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