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请教:A现在一家公司任副总,持有公司5%的股份,入股时注册资本300万,经营一年多后,公司资产达到1000万,现由于A与总经理B(持50%股份)在经营过程中理念不合,B提出辞退A, 并且扬言不退A的股份,且说可以通过财务账面处理让A无法分红,A也无意留下,想退股。请问A如何来保障他的权益?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B无权辞退A,B若硬来,A也可有应对方法。A实现退出的方法之一:可以提出以合理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B,看B的意见如何;方法之二:可以合理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再咨询:为什么不能辞退?对方做假帐,如何保护权利?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再解答:都是股东,无所谓谁辞退谁。职位可以被辞退,但是股东身份不会因此改变。股东有查帐的权利,该权利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保护。对方确实因为为了对付A要准备做假帐,可以考虑投诉之类的方法,还可以联合其他股东对付做假帐。
再咨询:如果其它股东与他一边倒(其中有一股东是财务经理,我该怎么办?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你的职务可能会由于其他股东一边倒的决定而被免职,他们确实也可以通过操纵公司报表的方式消化公司的盈利状况或干脆通过股东会决议不予分红,
但是,你的股东身份是在工商局备案认可的,你的权利是由法律来具体保障,任何人无权剥夺,对付其不予分红也不是没有办法,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对外股权转让的方式来保护你的权益,具体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最好找当地律师面谈。
再咨询:如果其它股东与他一边倒(其中有一股东是财务经理),我该怎么办?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你的职务可能会由于其它股东一边倒的决定而被免职,他们确实也可以通过操纵公司报表的方式消化公司的盈利状况或干脆通过股东会决议不予分红,但是,你的股东身份是在工商局备案认可的,你的权利是由法律来具体保障,任何人无权剥夺,对付其不予分红也不是没有办法,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对外股权转让的方式来保护你的权益,具体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最好找当地律师面谈。
再咨询:从这件事,敝人除了请教相关此事的同时,也浏览了此论坛版块的其它话题,看来股东纠纷实在是太多了!且大多数是反映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不受大股东的伤害以及小股东的投资如何安全撤出问题!请问各位律师,可否借助您们的力量,呼吁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更有利一些,能根据小股东的投资意愿灵活撤资或增资?因为小股东毕竟是小股东,毕竟资金方面来说,可以说是为了创业倾其所有,特别是对于一些刚创业的人士来讲尤为重要,一旦遭遇此类纠纷缠身,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个人认为也是存在的一大不利因素。不然这个论坛版块为何存在这么多的求助的无助的呻吟呢?!我感到无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大股东可以辞退小股东吗?大股东要通过财务账面处理让小股东无法得到分红,怎么办?”,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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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大股东能否辞退小股东?
大股东在法律上无权辞退小股东的股东身份。股东身份源于出资并在工商登记备案,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如股权转让、减资、司法判决等)不得剥夺。所谓辞退,仅能针对股东担任的公司职务,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由股东会选举或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免去其职务,但这不影响股东资格。本案中A担任副总,B作为持股50%的股东,若联合其他股东形成多数决议,确实可以罢免A的副总职务。但A仍为公司股东,享有分红权、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因此,大股东扬言退股或不承认小股东身份,均无法律依据。实务中,小股东应明确区分职务安排与股权权益,若大股东以辞退相威胁,可要求其就股权处理出具书面方案,并保留相关证据。若大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无理剥夺小股东的股东权利,该决议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可撤销。小股东应关注工商登记信息,确保自身股东资格记载完整,必要时可请求工商部门或法院确认股东资格。总之,股东身份不可通过辞退方式消灭,小股东有权继续行使股东权利,并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股东做假账导致无法分红,小股东如何维权?
大股东通过虚假财务账面处理使公司显示亏损或利润极少,从而不分红,是小股东常遭遇的压制手段之一。对此,小股东可从以下方面维权。第一,行使股东知情权。依据公司法,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小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说明目的;若公司拒绝,可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请求强制查阅。注意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查阅范围,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支持股东在正当目的下查阅会计凭证,以核实账面真实性。第二,若查账发现公司实际盈利但通过虚增成本、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利润,小股东可主张相关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向公司赔偿损失,或在特定情形下依据公司法主张股东压制救济,如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第三,关于分红问题,股东是否分红由股东会决议决定。但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分红,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对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实务中需注意该五年期间的计算与利润累积证据的收集。第四,对于做假账的违法行为,小股东可向税务部门举报偷逃税,或向财政部门举报会计违规,监管部门查处后可能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第五,联合其他中小股东形成表决权合力,推动更换财务负责人或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若财务经理由对方控制,则需借助外部法律与会计专业力量。维权过程中应注重证据保全,包括书面协议、财务文件、会议记录、邮件往来等。鉴于此类纠纷程序复杂、专业性强,建议委托熟悉公司法实务的律师代理,制定综合性维权方案,避免因程序瑕疵丧失权利。
小股东如何安全退出公司并收回投资?
小股东在遭遇股东压制、经营理念不合或利益受损时,退出公司通常有以下途径。第一,股权转让。这是最直接的退出方式。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实务中应首先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转让通知,明确转让价格、条件等,若其他股东拒绝购买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本案中A持股5%,可先尝试转让给B或其他股东,若无人购买,可在市场上寻找受让方。转让价格应合理,可参照公司净资产、评估值或双方协商确定。第二,请求公司回购。针对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等法定情形,对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需注意必须形成书面反对决议记录,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若不能与公司达成协议可起诉。第三,减资退出。通过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以减资方式实现退出,但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需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实操难度较大。第四,解散公司。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本案A持有5%,未达到此比例,需联合其他股东合计达到10%以上方可提起。第五,司法强制解散或股权收购诉讼。在股东压制情形下,可起诉要求收购股权。此外,为保障退出安全,建议在入股协议中预先设置退出条款,如回购条件、价格计算方式、强制出售权等,并完善公司章程,争取委派财务监督人员。退出时机与价格评估是关键,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和会计师介入,避免因拖延导致公司资产被转移或股权价值贬损。通过合法程序退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彻底规避后续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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