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muziwzs咨询:转让拥有公司30%股份,解除与股东的合作关系,股份应该如何界定,公司未收款及公司有形资产也应该按比例进行转让分配吗?谢谢!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资产可以评估定价,股权转让价格也可以协商确定。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你的意思是想强制要求持有贵公司30%股份的某一股东退出公司,可能在法律上有些障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对其股份的支配权,同时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的权利,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公司无法强制要求某一股东退出公司。当然,股东自主决定转让其股份的,不在限制范围内。 如果是转让股份的,对于股份转让的价格,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muziwzs咨询:转让拥有公司30%股份,解除与股东的合作关系,股份应该如何界定,公司未收款及公司有形资产也应该按比例进行转让分配吗?谢谢!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资产可以评估定价,股权转让价格也可以协商确定。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你的意思是想强制要求持有贵公司30%股份的某一股东退出公司,可能在法律上有些障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对其股份的支配权,同时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的权利,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公司无法强制要求某一股东退出公司。当然,股东自主决定转让其股份的,不在限制范围内。
如果是转让股份的,对于股份转让的价格,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参考经评估的公司净资产来确定每股价格,评估包括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长短期负债、应收款等等公司名下的资产及负债。
如果最终还是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从经营权、决策权等角度曲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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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7 23:08
最后更新:2024年5月17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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