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春宝高级律师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就土地一级市场相关法律问题,如土地储备、土地出让的模式以及与此相关的土地动拆迁等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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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土地储备的法律合规要点有哪些?
土地储备是土地一级市场的起点,涉及政府依法收储、前期开发及供应三个环节。在法律合规层面,首先,收储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禁止企业或个人擅自进行土地储备。收储范围应严格限定在国有土地,对于集体土地,必须先依法征收为国有。其次,前期开发包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避免暗箱操作。储备完成后的土地供应,应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未经计划不得擅自出让。实务中常见风险包括:地方政府违规将储备土地用于抵押融资,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晰;前期开发未完成即仓促出让,引发后续开发纠纷。建议企业参与土地储备项目时,务必核查政府的收储批文、规划条件及资金来源,确保程序合法。最新政策强调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公益性项目,投资者需关注土地用途变更的合规性,避免因公共利益调整导致投资损失。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储备土地补偿标准是否公允,以及前期开发成本是否合理分摊。
土地出让模式如何选择及防范法律风险?
土地出让模式主要包括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以及协议出让。招拍挂是经营性用地的主要出让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协议出让则适用于特定情形,如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或历史遗留问题,但需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示,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法律风险防范方面,首先,投资者应关注土地出让公告的合规性,包括出让底价是否经地价评估、规划条件是否明确,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出让合同无效。其次,竞得土地后,须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否则可能面临合同解除、没收定金甚至纳入失信名单。实务中常见争议包括: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不明确,导致后续开发受限;地方政府在出让后单方变更规划条件,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引发纠纷。建议企业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委托专业律师审查规划条件附件,并约定变更规划时的补偿机制。此外,对于产业用地,需注意土地用途限制,不得擅自改变为住宅或商业开发,否则可能被收回土地。风险提示:近年来部分城市推行“限房价、竞地价”模式,企业需测算成本与利润空间,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亏损。
土地动拆迁中征收补偿的法律实务要点?
土地动拆迁涉及征收补偿的核心法律问题,需要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产权。根据现行法律原则,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旧城改造。征收程序包括:发布征收预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补偿方案并公示、组织听证、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实务操作指引:被征收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风险提示:常见争议焦点在于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例如评估时点是否与实际征收时点一致,临时安置费是否足额支付。此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不同规则,集体土地征收需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补偿标准通常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企业参与动拆迁项目时,应确保取得合法的征收批文,避免暴力拆迁引发行政或刑事责任。对于被征收人,建议在签约前完整保留房屋权属证明、面积测绘报告等证据,并聘请律师参与谈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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