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想在国内设立一家小店,如何设立公司才好呢?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境外个人拟在国内设立小店的实务问题,依据现行外资准入与公司登记法律原则进行解答。境外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东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但若与国内个人合资,则不符合中外合资企业关于中方投资者须为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规定,因而不被允许。外商投资公司设立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注册资本虽无统一最低限额,但需根据拟设行业、规模等经可行性审查后确定,通常小店规模下问题不大。经营范围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可参照产业指导目录。整体办理周期在上海约三个月,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桥网友Suruga咨询:我有个外国朋友,想在上海开家小店,但不知道怎么成立公司好。
1、以他个人的身份可以在国内成立公司吗?是外资企业吗?
2、如果他和国内的个人一起投资的话可以成立合资企业吗?(个人和个人)
3、境外的个人投资公司需要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4、这种目的而成立公司以什么形式比较好?对经营范围和行业有什么限制没有?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可以在我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的投资人需为公司、企业不能为个人。

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规定,目前成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万元人民币,但由于设立的是外商投资的公司,故需要上海区级外经委进行事先审批,根据设立公司的行业、规模针对你们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所以实际需要的注册资本金可能还略有调整,但由于只是设立小店,故一般问题不大;在上海一般从开始查名到最后办理完毕一般3个月就可以了。

至于经营范围和行业限制,我们国家对外资进入还是有一整套具体规定的,内容很多,你可以参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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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境外个人能否在国内设立公司?属于外资企业吗?

可以。根据我国现行外资法律体系,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可以作为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此类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具体形式通常为外商独资企业。境外个人设立公司时,需要遵守外商投资准入的相关规定,并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或备案。与国内自然人不同,境外个人设立公司不仅受公司法调整,还须符合外商投资专门管理制度。实务操作中,境外个人应当准备身份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委托具有涉外经验的中介机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经过商务部门的事先审批,审批机关会结合拟设公司的行业、规模、投资总额等因素审查可行性报告,因此并非提交材料即可自动获批。此外,境外个人设立的公司在外汇登记、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方面也有特殊要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确保合规设立并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境外个人能与国内个人合资设立公司吗?

不能。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原则,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自然人。因此,境外个人与国内个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要求。如果境外个人希望与国内合作者共同投资,可以选择两种替代路径:一是由国内个人先设立一家内资公司,再由该内资公司与境外个人共同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但此时国内个人是间接持股;二是境外个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后,与国内个人通过协议合作或由国内个人受让部分股权,但股权变更后企业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且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及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实践中,许多境外个人会通过设立合伙企业或采用其他商业安排实现合作,但需要注意,合伙企业中的中方合伙人是否受限仍需结合具体类型判断。建议在投资前咨询专业律师,设计合法且税务成本最优的持股架构,避免因主体资格不符导致审批失败或合同无效。

境外个人设立小店最低注册资本需要多少?有何限制?

目前公司法已取消对一般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同样不再实行统一的最低注册资本门槛。但境外个人设立的小店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其注册资本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审查,审查会结合拟设公司的行业属性、经营规模、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等因素进行。对于零售、餐饮等小额服务业,注册资本通常按照实际经营需求确定,一般数额不大即可满足要求。然而,某些特定行业如金融、保险、电信等,仍可能有专门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并须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此外,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虽无需立即实缴,但境外投资者的出资需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且实际缴纳期限需在章程中明确。若注册资本过低,可能影响后续银行贷款或业务资质申请;若过高,则可能增加资金占用和验资成本。建议根据小店的实际投资规模合理设定注册资本,并在设立前向拟注册地的区级商务部门咨询可行性要求,以提高审批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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