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清算后,还能再投资成立新的公司吗?

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曹邦的人咨询:我司为外资企业,在某城市与当地企业共同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A。由于一直未取得汽车销售资格,所以要解散。但是同时我们又在其他城市想成立新的公司B。请问:我们有几个方案,不知在法律上,哪种方法最合适?    1、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投资B公司。    2、解散A公司,再成立新的B公司。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如果按照方案一操作,则会面临以下困境:当A公司解散后再去投资设立子公司B,则违背了基本的逻辑;若A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B后再解散,则A公司在B公司中的股权必定要处理掉,B公司将不再为A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方案一行不

法律桥网友曹邦的人咨询:我司为外资企业,在某城市与当地企业共同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A。由于一直未取得汽车销售资格,所以要解散。但是同时我们又在其他城市想成立新的公司B。请问:我们有几个方案,不知在法律上,哪种方法最合适?
    1、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投资B公司。
    2、解散A公司,再成立新的B公司。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如果按照方案一操作,则会面临以下困境:当A公司解散后再去投资设立子公司B,则违背了基本的逻辑;若A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B后再解散,则A公司在B公司中的股权必定要处理掉,B公司将不再为A公司的子公司。因此,方案一行不通,更不必探讨合适性问题了。

曹邦的人再咨询: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况,先作为子公司转移资产,再解散A公司,是否也可以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上面已经提到该方案将可能涉及到的困境:再解散A公司,那么谁是B公司的股东呢?此时就涉及到如何处理A公司在B公司股权问题。因此方案一行不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企业解散清算后,还能再投资成立新的公司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5-12 22:45
最后更新:2024年5月12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