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个合伙在境外创业,如果发生了利益冲突,能在大陆内地起诉吗?该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文章摘要 本文解答了四个合伙人境外创业发生利益冲突时能否在大陆内地起诉的问题。文章指出,此类行为属于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选择管辖法院,包括选择中国法院或符合规定的外国法院。若合同未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仍可向中国法院起诉。文章强调,签订境外创业合伙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并接受中国法院管辖,以增强争议解决的可预见性和便利性。该文为境外创业合伙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设计提供了重要实务参考,有助于合伙人提前规避跨境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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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上述“一行四个合伙在境外创业”所发生的法律行为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此种行为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选择管辖的法院,可以选择在中国或者符合规定的外国法院起诉。若没有约定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在中国法院起诉。签订该合同需要注意写明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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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境外创业合伙利益冲突能否在大陆起诉?

可以,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境外创业合伙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属于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有权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如果合伙合同明确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那么在一方违约或利益冲突时,另一方可以依据该约定直接向大陆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则需要判断争议是否与中国存在实际联系。例如,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在中国境内,或者诉讼标的物或可供扣押财产位于中国境内,或者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等,在这些情况下中国法院也可能享有管辖权。实务中,部分合伙人误以为境外创业就完全无法在国内起诉,导致维权成本增加。因此,建议在合伙协议订立之初就明确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并明确适用中国法律。同时要注意,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违反法律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是否构成涉外民事关系以及是否满足法定管辖连接点等方面。

境外创业合伙合同应如何约定管辖和法律适用?

境外创业合伙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并指定中国内地的具体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具体而言,第一,法律适用条款应写明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其他司法辖区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第二,管辖条款应明确约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例如约定由合同签订地、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需符合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条款无效。第三,还可以考虑约定争议发生后的协商、调解前置程序,以及选择诉讼或仲裁,但需注意仲裁与诉讼只能择一。实务操作上,建议在合同尾部单独设置争议解决条款,并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风险提示方面,如果约定选择外国法院管辖,则可能导致国内起诉受阻;如果约定选择中国法院管辖但实际争议与内地无任何联系,也可能被认定不符合实际联系原则。常见争议焦点包括管辖条款是否经各方有效签署、是否违反专属管辖规定,以及法律适用条款是否覆盖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等全部环节。因此,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起草,确保条款合法有效。

涉外合伙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涉外合伙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确定需分层次进行。首先,审查是否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如果合伙合同明确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强制性规定,则应当依据该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其次,在没有协议管辖或协议无效的情况下,需要依据法律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连接点的规定来判断。常见的连接点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以及代表机构住所地等。只要争议与中国存在上述任一实际联系,中国法院即可依法行使管辖权。还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取决于是否存在平行诉讼规则以及案件是否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实务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整理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特别是通信记录、支付凭证、公司注册文件等,以证明连接点的存在。风险提示方面,如果境外合伙人刻意隐瞒住所或转移财产,可能导致国内诉讼的判决难以在境外执行,此时需要结合国际司法协助或当地法律进行综合判断。常见争议焦点包括连接点是否真实存在、当事人是否恶意规避管辖约定,以及多个连接点同时存在时如何选择最便利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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