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Simy咨询:目前我公司的日本总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两家公司:地点 成立时间 性质苏州 1994年 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商独资生产型企业,于2006年取得外贸经营权上海 &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公司法律师杨春宝
法律桥网友Simy咨询:目前我公司的日本总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两家公司:
地点 成立时间 性质
苏州 1994年 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商独资生产型企业,于2006年取得外贸经营权
上海 2004年 外商投资贸易公司
现我司希望能整合在中国的销售业务,请问:
1、上述苏州公司能否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要求是?
2、上述上海公司能否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要求是?
3、以日本母公司的名义在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投资设立分公司的话,注册资本要求是?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上述问题1、2,区外的企业均不能到区内开立分公司,只能开子公司;问题3,一般的外国公司不能直接到中国境内开立分公司,只能开子公司;到保税区内开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美金20万(这是广州保税区的规定)。外资公司到保税区内开立子公司,需要的审批程序可在保税区内完成,流程跟开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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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0-09-30 23:04
最后更新:2020年9月30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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