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杨龙咨询:假如我和朋友注册一个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1、则这10万元是交给银行的一个帐户保存还是别的意思?还是直接可用呢?同时它又是怎样体现出这10万元呢? 2、和流动资金有什么区别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注册资金是公司成立的基础,由公司股东出资打入公司帐户,通过验资后,公司方可成立。这笔资金由成立后的公司支配使用,而不是股东,当然在形式上还是公司的负责人在行使支配权,但他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股东在出资后无权擅自抽回资金,但可享受公司的利润分配,股东只要完成了出资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公司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杨龙咨询:假如我和朋友注册一个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
1、则这10万元是交给银行的一个帐户保存还是别的意思?还是直接可用呢?同时它又是怎样体现出这10万元呢?
2、和流动资金有什么区别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注册资金是公司成立的基础,由公司股东出资打入公司帐户,通过验资后,公司方可成立。这笔资金由成立后的公司支配使用,而不是股东,当然在形式上还是公司的负责人在行使支配权,但他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股东在出资后无权擅自抽回资金,但可享受公司的利润分配,股东只要完成了出资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公司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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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3:01
最后更新:2024年4月29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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