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360053咨询:02年我父亲的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我父亲占有45%的股权,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我父亲不幸因病逝世。父亲没立遗嘱,就我一个儿子,现请问我应如何接替公司,须经过何种程序和手续?如果合作方一下子回避这个问题。我应怎么办。
上海孙建章律师解答:不知你父亲有几个继承人?你应当先到你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一个你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持该证明到公司,将你的名字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然后由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新公司法对公司股东股份的继承做了明确规定,当然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目前你主要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在法律上继承,确认股东身份,从而获得公司的主导权。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立遗嘱,那么在法律上合法继承人应该是你母亲和你(如果祖父母已经过世的话),在法律上由你们决定是一人还是两人共同获得股东身份,但由于新公司法并没有在程序上规定公司如何确认继承人,如何办理股东确权手续,就公司来说其也很难判断到底某一股东有多少合法继承人,所以一般可能会在程序上陷入僵局。
如果真如上所述,那么可能需要经由法院的判决来为你确权才能最后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了。
360053咨询:其实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谁继承,这些我家人都同意由我来担任。目前的问题应该是:因我父亲在世时公司合作的并不是很顺利,所以现在另一股东一直在回避见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非公司章程作了特别的规定,否则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因此,你们到公证部门办理你们作为你父亲的继承人的公证手续,然后可以到公司要求办理股东资格的继承手续,若另外一个股东一直回避见面,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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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父亲去世留下45%股权,合作方拒不配合,我该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先取得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公证,要求公司更新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变更;若合作方阻挠可起诉确认股东资格。依据《公司法》第84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需持公证文书到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股东拒不配合变更登记时,可向法院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判决生效后凭判决书强制办理变更。
继承股权后能否直接接任父亲的董事、总经理职务?
股东资格可继承但董事经理职务不可继承,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选举任命。《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具有身份性与财产性双重属性,继承人仅继承财产权益及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基于人身信任关系,须按公司章程程序重新选举。建议继承股权后尽快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治理。
家人同意由我单独继承,但母亲尚在世,办理变更需哪些手续?
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或达成分割协议,经公证后方可单独办理股权变更。无遗嘱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含配偶、子女、父母。全体继承人需出具书面协议明确由你继承,并办理继承权公证。变更登记需提交公证书、全体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若有继承人异议,需先通过诉讼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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