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我(甲)和另一人(乙)合伙的公司是经营百货(送货给商场),但由于乙在这几年因乙经常私下去商场收了钱私自占有,这也忍了,近日乙方提出散伙分开做,我就同意了,但这时没散伙协议,他把多年的收入单和商场合同收起来,还背着我在外面开了同样性质的公司,还用我们合伙公司的条码来送货给商场~而乙方现在在我们合伙的公司说不准我们出货给商场,法理何在,请教乙方违反了那些法律呢?
何凯律师解答: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你回答:
1、甲、乙合伙办公司,有否签订合伙协议?有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没有营业执照?
2、你讲,乙私下到你们的合作伙伴――商场那里去收钱,收的是什么钱?商场为什么要给他这个钱?他收到钱以后拿去干什么了?
3、你说,乙在外面开了同样性质的公司,这个公司有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没有营业执照?你们签定的合伙协议里面对这种情况有何规定?
再咨询:
1、还没有签(主要是乙方的问题),已到工商行政政管理部门登记,有营业执照。
2、事情是这样的:收的是公司送出去的货款(公有)商场是凭单给钱的!他经常私自拿公司单去收钱,他拿了后私有了,不还给公司。
3、他应该登记了,现在还常给我公司搞破坏,不允员工出货,赶员工离开工作地点。
何凯律师解答:那请问你们到工商局登记的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啊?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是谁?乙在你们企业担任什么职务?有否跟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或者投资分红合同?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假设甲乙共同出资办的是公司,则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乙的行为属于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该行为可由公司对其提出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甲作为股东可以代表公司对乙提起诉讼要求其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合伙人私下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行为,如何保护合伙企业的权利?”,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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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合伙人私下开同类公司并抢业务,公司如何维权?
首先,需要明确合伙企业的法律形式。若为有限责任公司,则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该合伙人私下开设同类公司并利用原公司条码送货,属于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可能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尤其若其担任董事、高管)。公司可依据公司法原则,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具体步骤包括:收集其开设新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使用原公司条码的证据、侵占货款的银行流水等;若该行为造成公司订单流失或客户转移,可委托审计确定损失金额。若该合伙人同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还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职务。若公司怠于起诉,其他股东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起诉,若遭拒绝或三十日内未起诉,方可自行起诉。实务中,公司应尽快修改章程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竞业禁止范围,并注意保存所有业务往来单据。风险提示:若该合伙人主张其新公司独立经营,需证明其利用公司资源或客户信息,否则可能难以认定不正当竞争。因此,证据保全至关重要,建议对关键邮件、微信记录进行公证。
合伙人私自收取公司货款并占为己有,是否构成犯罪?
该行为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具体取决于金额和主体身份。根据中国刑法,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该合伙人系公司员工(包括股东兼任职务),其以公司名义收取货款后不入账而据为己有,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实务操作中,公司应先进行内部审计,确认货款金额及去向,并收集其签收单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若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为六万元以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需注意,民事上公司亦可直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若该合伙人仅暂时使用货款但未转移所有权,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风险提示:公安机关可能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此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观占有故意,如伪造单据、隐瞒收入等。建议公司同时采取民事保全措施,冻结其财产。另外,若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约定有竞业禁止及忠诚义务,可依据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但刑事追责更为严厉,能起到威慑作用。
未签订合伙协议但已注册公司,股东竞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则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非合伙企业法。即使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及实际出资记录均能证明股东身份。根据公司法原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该股东另设公司从事相同业务,并利用原公司条码,属于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公司可以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其他股东亦可在公司怠于起诉时提起派生诉讼。法律规则要点: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管负有竞业禁止义务,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实务指引:首先,收集工商档案证明股东身份及持股比例;其次,调取新公司的登记信息,对比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类似;再次,固定其使用原公司条码的证据,如送货单、客户证言。若该股东同时担任公司高管,则竞业禁止义务更明确。风险提示:若公司成立时未约定竞业限制,且该股东未担任职务,可能仅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需证明其利用了公司商业机会或客户资源。建议完善公司章程,增加股东竞业禁止条款,并要求全体股东签署承诺书。此外,对于其侵占货款的行为,可另案处理。法院在审理中会综合考量股东身份、行为性质及损害后果,判决其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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