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无所畏咨询:我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部分生产设备仍然处于海关的监管之中。今年,因和外商发生纠纷,货款无法及时收回,导致我单位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因此向法院起诉,并将我单位的设备(包括这些被海关监管的设备)依法强制执行,现想咨询如下问题:1、海关监管设备被强制执行后需不需要通知海关?2、如不通知海关,我单位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什么责任?3、监管设备被强制执行用于抵债,算不算销售行为,我单位需不需要对这部分设备向海关补交税款?法律桥网友Avex解答:1、需要通知。2、偷税漏税的责任。3、不算销售。,(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公司法律师杨春宝
法律桥网友无所畏咨询:我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口,部分生产设备仍然处于海关的监管之中。今年,因和外商发生纠纷,货款无法及时收回,导致我单位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因此向法院起诉,并将我单位的设备(包括这些被海关监管的设备)依法强制执行,现想咨询如下问题:
1、海关监管设备被强制执行后需不需要通知海关?
2、如不通知海关,我单位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什么责任?
3、监管设备被强制执行用于抵债,算不算销售行为,我单位需不需要对这部分设备向海关补交税款?
法律桥网友Avex解答:1、需要通知。2、偷税漏税的责任。3、不算销售。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因经济纠纷导致被海关监管的设备被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对该设备是否需补税?”,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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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5-03-09 22:42
最后更新:2025年3月9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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