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企业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2008)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创业企业筹备创业板上市提供系统性实务指引。文章指出,创业板虽门槛低于主板,但企业从股权结构、法人治理到财务制度整合至少需半年以上时间,应尽早启动。核心准备步骤包括:成立由董事长牵头的上市筹备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决策;选聘保荐人、律所、会计所等中介机构,建议保荐人兼任主承销商以协调推进;合理规划上市日程,分阶段推进;重点实施股份制改造及股权、业务、资产、债务、治理结构、人员等全方位重组,并围绕上市条件动态调整;最后按监管规定准备发行申请文件。文章强调中介机构在方案制定与辅导中的主导作用,为创业企业把握创业板机遇提供操作框架。

听说创业板将要推出,我公司计划在创业板上市,现在是否有必要做些准备工作?

筹划近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已经到了推出倒计时阶段,这为广大创业企业创造了加速发展的良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会比主板低很多,但是,对于创业企业而言,从公司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到财务制度的整合,使之符合上市要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有上市计划的创业企业应当立即准备起来。须知经过上一轮创业板上市热潮以及最近几年创业企业的迅猛发展,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创业企业可以万计,只有尽早做好上市准备,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最初竞争中胜出。

那么,创业企业应当如何准备创业板上市呢?笔者认为,拟上市的创业企业有必要制定一份上市计划,从组织、财务、经营等各个方面进行上市安排。企业应当成立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并选择中介机构,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设计并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方案,并最终确定上市的具体方案。

具体而言,成立上市筹备领导小组是整个上市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应当是一个可以统筹全局的机构,负责有关上市准备的各种决策事项,以保证企业在上市准备期皆以上市为目标展开各项工作。因此,上市筹备领导小组应当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协调,并具体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成立上市办公室。

上市是件非常专业性的工作,必须有专业机构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也有明确的要求。因此,选择中介机构是上市准备工作的关键。上市准备从一开始就应当在中介机构的参与下进行。参与上市准备的中介机构应当包括上市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其中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尤为重要,他们将主导整个上市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在股票发行和上市申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还需要选择主承销商,但是如果在上市保荐人之外另行选择主承销商,会不利于上市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系统推进,因此,建议选择保荐人兼任主承销商。

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也是上市准备的一个重要方面。上市准备牵涉方方面面,十分复杂,耗时较多。因此,应当合理计划安排上市日程,将上市准备工作分解成多个连续的阶段,以保证上市准备工作始终按计划进行,并最终完成创业板上市。

成立了上市筹备小组并选择了中介机构,就可以进入上市准备实质性工作阶段。设计和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方案应当是上市准备的最重要内容。很多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必要将它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此同时,依法进行股权重组、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公司治理结构重组和人员重组。改制重组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改制重组工作是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导。

完成了改制重组工作并经实际运作检验,上市准备工作就到了最后冲刺阶段。此时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准备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做好上市的最后准备工作。

(本文载于《科技创业》2008年第1 期)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创业板上市筹备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构成?

上市筹备领导小组是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的指挥中枢,其职责是统筹全局,确保企业各部门以上市为目标协同运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上市总体计划和时间表,决策重大事项(如改制方案、中介机构选聘、重组范围),协调内部资源,监控准备进度,解决跨部门问题,以及最终审核申报文件。领导小组应由公司董事长亲自牵头,因为董事长具有最高决策权,能推动资源调配;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和各部门负责人,确保业务、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各条线均参与。同时,需设立上市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文档整理、与中介机构对接。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汇报,对改制重组中的关键节点(如审计调整、股权变更)进行决策。实务中,领导小组还需建立与中介机构的联合工作机制,例如每周例会,确保问题及时解决。此外,领导小组应关注监管政策动态,组织内部培训,使全员理解上市规范要求。其作用贯穿上市准备全过程,从启动时的计划制定,到实施中的监督指导,再到申报前的自查整改,均不可或缺。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可由核心股东和高管组成精简小组,但必须保证决策效率。总之,一个高效、有权威的筹备领导小组是上市准备顺利推进的组织保障,能避免因部门利益冲突或决策拖延导致的进度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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