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anna328266咨询:一家公司现在转让35%的股份给我,但是他们的法人代表也马上要进行变更,我现在是签了一个《股份转让协议》,还有个他们全体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们亲笔签字,那我想问下是不是说当工商那里变更后就可以了?还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我可以要求工资吗,那有没有试用期的说法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1、基本来说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办更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你担心他们在协议书上的签字是不是亲笔所签,为了保险起见,可以要求他们在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协议书上按手指模,另外,办完工商登记手续上,还要求公司给你出具《出资证明书》以及将你的名字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
关键词:股权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anna328266咨询:一家公司现在转让35%的股份给我,但是他们的法人代表也马上要进行变更,我现在是签了一个《股份转让协议》,还有个他们全体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们亲笔签字,那我想问下是不是说当工商那里变更后就可以了?还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我可以要求工资吗,那有没有试用期的说法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1、基本来说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办更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你担心他们在协议书上的签字是不是亲笔所签,为了保险起见,可以要求他们在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协议书上按手指模,另外,办完工商登记手续上,还要求公司给你出具《出资证明书》以及将你的名字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
2、如果你仅仅是股东,而公司没有聘请你成为员工,或者你并没有在公司中担任职位,那么不可以要求工资,也不存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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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7 23:08
最后更新:2024年5月17日
常见法律问题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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